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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7年上海海洋大学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第一批复试安排

日期:2017-03-17 00:00      作者:     来源:     字体大小 [ ]

2017年上海海洋大学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

第一批(食品学院和海洋科学学院第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复试安排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结合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水科院)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安排。为配合研究生笔试时间,本次面试面向食品学院和海洋科学学院第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其他专业考生(第一志愿和调剂)面试暂定330日左右举行(具体安排请随时关注官网信息和各学院招生信息)。

现公布第一批(食品学院和海洋科学学院第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复试安排:

 

一、报到

报到时间以各学院安排为准。报到地点及报到需交验证件:所有报考联合培养单位的考生报到均到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进行报到。详见各学院复试办法中的报到安排。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体检:

    考生按照上海海洋大学统一体检时间和指定医院安排执行。

(二)笔试测试:

考生按照报到学院安排参加笔试,详见各学院复试办法,以各学院具体办法为准(水产与生命学院考生可先参加面试再参加学院安排的笔试)。

(三)面试:32410001800

面试的具体安排如下(若教室有变化,会提前通知):

1.面试第一组(南海水产研究所考生)面试:324日上午10:00第四教学楼4211

2. 面试第二组(报考水科院其他单位考生)面试:324日上午10:00第四教学楼室4309

备注:参加面试的同学休息室在第四教学楼4213室侯考。

 

三、入学成绩计算方法

1.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笔试成绩*0.5 + 面试成绩*0.5。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录取成绩: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四、录取原则

(一)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上海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沪海洋研[2010]46号)”执行。

(二)严格执行“上海海洋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确定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原则。所有考生必须经过复试各个环节的考核,考核合格,方能进行导师与考生的双向选择;导师个人不得承诺接收任何考生;考生复试报到时,按报考专业填写志愿选择导师,可选择不多于3名导师,并说明是否服从分配,只能填报报考专业的招生导师,复试考核合格者,按优先考虑填报志愿,再按服从分配顺序与导师双向选择,不得跨学院选择导师或学生;双向选择的顺序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第一志愿考生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可优先录取并选择导师;导师在招生目录所列学术型专业招生,原则上不超过3人。

(三)按照水科院各单位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如调剂单位本专业招生人数已满,考生可调剂至水科院其他单位相同专业;或者调剂单位本专业招生人数已满,经导师允许,考生通过网上登记后可调剂至本单位其它招生人数未满专业,调剂严格按照《2017年上海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原则和办法》执行。

 

五、公示

公示时间和地点以上海海洋大学发布为准。

公示期间,对复试工作的意见、建议、举报,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人才工作处  赵鹏飞 

电话:010-68673926  Email:zhaopf@cafs.ac.cn

 

未尽事宜请参见《上海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20173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