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推动长江南通段长江江豚保护工作,7月12日,淡水渔业研究中心与南通市农业农村局、长江上海航道处签订长江南通段长江江豚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淡水中心副主任徐生出席签约仪式。
期间,徐生副主任就目前长江江豚保护现状及淡水中心在长江江豚保护工作方面的成绩和优势作交流报告,重点阐述了在长江南通段开展长江江豚保护工作的必要性。
三方将根据协议内容进行全方位合作,共同在南通市开展长江江豚保护工作,以期发挥南通市的地域优势,进一步加强长江南通段长江江豚就地保护力度,推动南通市长江江豚保护研究工作,为建立长江大保护联合协作机制提供示范。
7月18日,淡水中心工作人员赴南通与长江南通航道局共同完成6个点位声学设备的安装调试,初步构建了长江南通段的声学监测网络,将协议内容落到实处。
(淮河流域渔业生态保护研究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