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国家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派出审计检查组,对淡水中心2012年至2013年6月底的政府性债务新增及偿还情况进行审计。
淡水中心高度重视此次审计工作,并按照审计工作要求,成立了政府性债务新增及偿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组,淡水中心徐跑主任担任组长,财务处、办公室、后勤处、纪检监察等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对淡水中心政府性债务新增及偿还情况开展自查,并积极准备相关备查材料。
审计检查组按照“见人、见账、见物、逐笔、逐项”的原则,通过现场查看财务账册、会计凭证、相关文件等,对淡水中心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经审计确认,淡水中心无政府性债务,顺利通过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