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7日,水科院财务处处长潘咏平等一行4人组成检查组,到淡水中心对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开展专项检查。 对于此次专项检查,中心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全力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组通过查阅中心2007年以来承担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任务书、原始凭证、项目明细账等,对中心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和经费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向中心分管领导进行了反馈,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严格按照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中心发现了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努力把专项资金管好用好。
(财务处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