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关于下达2006年基本科研业务费的通知》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关于做好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意见》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日前,中心完成了2006-2007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的评审。
中心为此专门成立了专项学术委员会,委员会由来自南京农业大学、上海水产大学、江南大学、常熟理工学院和我中心的学术骨干、管理人员共11名委员组成。通过评审,从申报的项目中遴选出了一批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探索性项目,并按规定在中心范围内进行了公示。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将大大增强中心的学科优势和技术强势,加快人才培养,提升中心科技创新和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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