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博士后出站申请程序 1、在所在流动站做博士后出站报告,出站报告评审小组由所在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成员五至九人组成。 2、获取出站后接收单位人事部门的正式接收函(一式四份,包括回原单位工作的博士后)。 ⑴ 签发接收函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人事权限。 ⑵ 拟出国或暂时找不到接收单位的博士后,南京市高层管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以做为接收单位保存档案。如南京市高层管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同意接收,需开具商调函。 南京市高层管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南京市成贤街119号 电话:025-83691196 邮编:210018 3、提交人事处2份简装版《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提交图书馆1份精装版《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
(此报告除封皮外有图文的页面都要连续编写页码,一律用A4纸双面印刷,胶装) 5、2005年以后进站的博士后,以进站时相同的用户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A4纸打印四份。 【备注】:期满登记表由博士后本人填写,业务考核表请各博士后下载空表后,交流动站负责人填写学术部门评价部分,流动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审批表中“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由人事处填写。 6、《南京农业大学博士后期满出站科研工作评审表》,内容务必按说明填写,要求翔实。并附两份在站期间发表的文章。 7、 ⑴ 曾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者需提交四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经校计财处审核加盖公章后,由人事处填写设站单位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⑵ 曾获江苏省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需提交四份《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总结报告》和《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经校计财处审核加盖公章后,由人事处填写设站单位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8、交回离校存查表。 11、超过2年出站的博士后,需提交《博士后延期出站说明》一式四份(人事处网站下载) 12、为保证下批博士后准时进站,出站博士后出站时必须提前7天搬出博士后公寓,逾期不退房者学校暂停该博士后公寓的供水、供电,并有权通过保卫部门收回博士后公寓,后果由博士后本人负责。
注: 请将以上部分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一式四份: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2、身份证3、结婚证4、独生子女证5、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6、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7、博士后延期出站说明8、接收单位人事部门的正式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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